原广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陈玉更。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总理刚签发第1371/QĐ-TTg号决定,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原广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陈玉更给予警告处分,并受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党纪处分。
此前,在第44次会议上,经审查和处理对陈玉更的举报后,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陈玉更在领导、指导实施土地、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和干部工作等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地方政府和党组织的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必须采取纪律处分。
在第45次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陈玉更给予警告处分。(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