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批准北宁省II-A安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主张

政府总理批准北宁省II-A安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主张

政府总理批准北宁省II-A安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主张
政府总理批准北宁省II-A安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主张 ảnh 1附图 图自baochinhphu.vn

越南政府总理日前就北宁省安风县II-A安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项目投资主张作出决定。

项目位于北宁省安风县和进乡与心江乡,占地面积157.27公顷,投资总额逾1.83万亿越盾(约合7897万美元),其中投资商Western Pacific基础设施股份公司出资2750亿越盾,项目运营期限为50年。

政府总理要求北宁省人民委员会负责确保项目相关信息和报告内容的准确性,按照获批的规划进行项目建设,选择投资商并保障其严格遵守投资、投标、土地、房地产经营等有关法律规定。

北宁省依法开展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征地拆迁、土地出租、改变土地用途工作,在制定和批准安风县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等。

北宁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北宁省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有关机关跟踪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并作出评价;为工业园区工人建设住房,社会、文化和体育工程;制定符合有效的征地方案以尽量减少被征地人员受影响程度等。(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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