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越南外交部公布疫情下的出入境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越南外交部公布疫情下的出入境政策
附图:外国旅客在新山一国际机场填写健康申报表。图自互联网
附图:外国旅客在新山一国际机场填写健康申报表。图自互联网

黎氏秋姮表示,越南政府于3月13日决定,暂不允许在来越前14天内从(或去过)申根地区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外国人以旅游、探亲留学、私人工作为目入境越南。暂停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外国人签发口岸签证。

上述决定从3月15日12时起生效,生效期限为30天,不适用于以外交和公务为目的入境越南的外国人。
黎氏秋姮强调,对于身为专家、企业管理者、技术娴熟员工的外国人,入境越南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医学检查并按照企业和住宿单位的规定进行适当的防疫措施。
另一个消息,3月14日下午,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要求3月1日以来从疫区返回河内的所有公民须联系卫生医疗机构(电话号码0969082115或0949396115)或急救中心115以进行免费的采样检测。(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