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越南财政部拟定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的法律文件

新冠肺炎疫情:越南财政部拟定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的法律文件
附图。图自互联网
附图。图自互联网

财政部建议延期纳税总额为80.2万亿越南盾。

受益对象为从事农业、林业、水产养殖业、食品加工、纺织服装业、制鞋业、橡胶、运输物流、旅游接待服务、教育培训、休闲娱乐、饮食服务等受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影响的领域的企业、组织、个体户、个人。

为简化行政审批制度,及时解决企业、组织、个体户、纳税人的困难,纳税人只需要提交一次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即可,提交申请表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

专家们认为,帮助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等措施是极为必要。财政学院副教授丁仲盛认为,企业将拥有财务资源来维持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Inteco法律公司经理何辉峰认为,为企业采取税收扶持政策,不仅能帮助企业解决当前的困难,而且还鼓励企业在疫情结束后迅速恢复稳定状态并继续发展。(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