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芹苴大学教师范春豪因涉嫌利用社交网络宣传反对国家罪获刑

前芹苴大学教师范春豪因涉嫌利用社交网络宣传反对国家罪获刑
前芹苴大学教师范春豪。图自互联网
前芹苴大学教师范春豪。图自互联网

范春豪1965年出生,朔庄人,居住于芹苴市宁侨郡,硕士学位。

审判委员会认定,范春豪是具有高学历的人,使用脸书(Facebook)个人账号在社交网络上分享负面信息,发布有关歪曲党和国家的政策主张的帖子,侵犯了他人的权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此前2019年6月,宁侨郡人民法院以“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和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罪判处郭阮英科(宁侨郡安居坊人)有期徒刑半年。(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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