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澜沧江流域国家一致同意加强合作

湄公河-澜沧江流域国家一致同意加强合作
会议全景。图自越通社
会议全景。图自越通社

会上,各国部长对各优先领域的合作成果给予认可,其中包括成功举办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合作第一次部长级会议;签署《湄澜水资源合作中心与湄公河委员会秘书处合作谅解备忘录》;成立湄澜农业合作中心;展开专业合作和民间交流等。

关于今后的合作,各国部长一致同意加快推进2018-2022年阶段湄公河-澜沧江行动计划。据此,各成员国要制定和展开有关加强地区对接、提高生产能力、维护水资源、促进经贸、农业合作等的行动计划;加强合作应对自然灾害、疫病和跨境犯罪;促进地方政府、边境口岸管理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湄公河-澜沧江合作特殊基金的活动效率等。

各国部长一致同意加强湄公河-澜沧江合作与东盟、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湄公河委员会(MRC)、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经济合作战略(ACMECS)等地区相关合作机制之间的扶持作用。

至于水资源合作,各国部长一致认为需加强分享水文数据;合作应对洪水、干旱以及其他自然灾害;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确保水资源适当和可持续开发。

各国外长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复杂演变及其造成的消极影响表示关切,强调各国应加强配合和分享信息,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同时保持经贸交流和经济发展。

各国外长通过了会议联合新闻公报,一致同意保持紧密配合,于2020年内在老挝成功举办湄公河-澜沧江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

在会议上发言时,范平明强调越南在湄澜合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认为,该合作机制应为深化各国在应对地区共同挑战,为人民带来长期利益等的配合做出贡献。

各国领导合影。图自越通社
各国领导合影。图自越通社

关于活动方向,范平明认为,湄澜合作应面向提高各经济体对动荡因素的抵抗力;对各成员国在发展经济中具有重要意义且容易受损的领域集中资源。

具体,农业合作应侧重于提高企业应用科技的能力;改善农产品市场的稳定性和信誉。湄公河流域日益加剧的干旱情况要求沿河各国采取果断措施来确保整条河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各国应加强疫情防控合作,配合降低地区供应链中断的风险。

*2月20日下午,在东盟国家-中国外长特别会议间隙,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长范平明会见了马来西亚外长赛夫丁·阿卜杜拉(Saifuddin Abdullah)。

双方认为,越马战略伙伴关系正在多个领域上良好发展;一致同意继续促进高级代表团互访,发挥各双边合作机制,尤其是越马经济科学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的效果;尽早完成和签署2020-2025年阶段展开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在越南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和马来西亚成为2020年亚太经合组织峰会的东道国的背景下加强互相配合与支持。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加强海上合作,为促进东海和平、稳定与国际法律至上等做出贡献。(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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