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力争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达8.3-8.5%

胡志明市力争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达8.3-8.5%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清廉表示, 2018年,胡志明市提出20个重要目标任务, 包括地区生产总值达8.3-8.5%; 财政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00%(376万亿越盾);新成立企业4.6万家;2016-2020年深度贫困人口减少1%; 创造新就业岗位13万个, 社保参保率达85.2%等。

此外, 该省提出公共行政管理效果指数(PAPI)进入前16名 ;省级竞争力指数(PCI)进入前5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数(PAR-index)进入前10名。

黎清廉要求各郡县和各家企业有效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和国会关于胡志明市试行特殊发展政策和机制的决议。他说,这就是胡志明市发展的动力。

2018年是胡志明市经越共中央政治局、国会、政府批准落实涉及5个领域,包括18项内容的特殊机制和政策,进而促进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年。

 


胡志明市根据上述机制和政策,以及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了20项发展目标和8套重心任务。其中,胡志明市将继续推进行政改革、引进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激励创业创新、协助企业、建设智慧城市、改造城市面貌等。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胡志明市要动员并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

胡志明市计划投资局局长史玉英说:“要实现全市本地生产总值增长8.3%至8.5%,那么本地生产总值的35%要投入开发投资。预计,全社会总投资额为近420万亿越盾,其中275万亿越盾来自非政府资源。”(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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