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越通社
6月1日9时起,无 ETC卡或已有ETC卡但账户余额不足而故意进入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的车辆会被处以交通违法罚款。
5月31日下午,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的管理单位——越南基础设施发展和金融投资公司(VIDIFI)副总经理武有成在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整个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全面启用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关于河内—海防高速公路ETC服务使用率,武有成表示,拥有ETC卡的车辆数量已接近90%,已经充值的ETC卡已超过70%。
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是一种自动收取道路使用服务费的形式,车辆到达收费站时无需停车支付服务费。
根据越南政府2021年的第123号法规(123/2021/NĐ-CP),无 ETC卡或已有ETC卡但账户余额不足而故意进入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的车辆会被罚款100万至200万越盾,同时剥夺驾驶证使用权1-3个月。
因此,为了能够在河内—海防高速公路上合法顺利行驶,驾驶员需要及时粘贴 ETC 自动通行卡并确保账户余额充足。
此前,为让电子收费试点工作顺利进行,5月11日,越南公路总局、交警局和相关单位对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的交通组织计划和标志识别系统进行检查。试点期间,电子收费系统将在河内—海防高速公路全部收费站的62个收费通道上的32个通道进行。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电子收费试点工作若顺利进行将扩展到其他高速公路。(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