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南越门渔港。图自越通社
在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四组建议中,对于法律方面,欧方高度评价越南的改变。近期,越南将法律方面的修订都提交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基本对修订内容表示认同。
在渔船监管方面,近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渔船管理、监视工作遇到了很多困难。出海作业的渔船数量有所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在可追溯性方面,与往年相比,出口到欧盟的商品错误和退货率非常低。越南在这方面做得良好。
最后是执法方面。目前越南沿海各省在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渔民的执法意识,严格处理违规行为,加大制裁力度,制止涉外违规捕鱼行为。
阮光雄表示,除了承认越南的努力外,欧盟委员会还认为,越南打击非法捕鱼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些省份的改变仍较缓慢。主要体现在巡航监控系统(VMS)的管理、运行工作;进出港渔船管理工作。欧盟委员会要求越南不仅对指定的49 个渔港进行监视,还对其他渔港进行密切监视,以确保捕获的海产品的合法性。
欧盟委员会还要求越南关注对在外国海域非法捕鱼行为进行加强调查核实、以提出制裁措施。
关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有关预防、阻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捞的港口国措施 协定(PSMA协议)的执行情况,由于这个内容刚刚在越南实施,所以还存在错误,今后须积极改进以满足欧盟委员会的要求。
最近,海产总局已向28个沿海省市下发通知,建议制定下一阶段具体解决方案,其目标是力争在今年年底前结束在国外海域非法捕鱼状况,努力在2022-2023年消除“黄牌警告”。
阮光雄表示,若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稳定,欧盟委员会将于2022年第一季度赴越南各渔港和地方进行实地检查,从而为越南解除“黄牌警告”提出新建议。(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