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警察机关提议对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永线提起公诉

调查警察机关提议对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永线提起公诉

 调查警察机关提议对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永线提起公诉
 调查警察机关提议对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永线提起公诉 ảnh 1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永线。图自互联网

3月6日,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对西贡农业总公司发生的“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故意违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一案做出调查结论。具体,调查机关提议对包括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永线在内的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调查,警方确定这个案子的主谋为被告人黎晋雄。担任西贡农业总公司成员理事会主席、总经理期间,黎晋雄已利用职务之便下令阮氏水(会计员)、阮氏雪(行政人事部部长)跟陈文长(经理)和其他有关人员商量并联合伪造西贡农业总公司10名干部、人员赴16个国家进修培训的档案,骗取国家资金140亿越盾。

另外,在担任西贡农业总公司总经理期间,黎晋雄尽管明知第九郡福龙B坊第四区住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尚未办理完相应手续但仍签发文件提请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项目》全部转让给丰富股份总公司的方案以及签署转让合同,非法转让金额超过1680亿越盾,使国家损失数千亿越盾。

在本案中,调查机关确定,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永线虽然明知《项目》转让尚未满足必要条件但仍签发第6007号决定,批准由西贡农业总公司为投资商的项目转让方案。此举为黎晋雄及其同案犯办理非法转让项目手续创造便利条件,从而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