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书记处下发指示 要求2021年元旦春节假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越共中央书记处下发指示 要求2021年元旦春节假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越共中央书记处下发指示 要求2021年元旦春节假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越共中央书记处下发指示 要求2021年元旦春节假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ảnh 1资料图。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国旺最近已代表书记处签发关于2021年春节的第48号指示。

指示要求为人民欢乐迎2021年元旦和牛年春节准备最好条件,确保健康、安全和节约,同时在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和各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的第一年营造欢乐氛围。

书记处要求严格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绝不能掉以轻心、失去警惕;强化各组织、机关、单位、地方和企业领导的责任意识,严阵以待,积极指导采取有效疫情防控措施,推进生产经营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国防安全保障,最大限度完成2021年各计划的目标和指标。

各组织、机关、单位和地方认真落实春节假期值班制度,及时处理新发生事故,认真落实春节假期信息报告制度,不让人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影响。

指示要求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确保春节假期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确保家家户户都过好新年,特别关注政策家庭、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家庭、特困群众、灾区居民,偏远地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海岛地区居民,各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的工人等;做好春节前伤残军人、烈士家属、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革命老战士、英雄母亲、在边境和海岛地区执勤干部士兵走访慰问工作。

指示要求做好春节庙会举办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文化、体育、迎春和纪念活动、年度总结会议以及植树活动等的切实性、安全、节约和符合于民族良好文化传统和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与此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1元旦和春节放烟花时需确保符合于每个地方的能力和条件,确保节约和绝对安全,不使用国家资金。

陈国旺要求认真落实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颁布关于党员干部,尤其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委员树立榜样意识的第8号规定,不给上级领导拜年,严禁以各种形式向各级领导送礼,若不分工不前往寺庙和庙会烧香拜佛,不使用国家资金、公车和公共资产来参加和举办各项娱乐和迎春活动。

书记处要求做好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满足居民在春节期间的消费需求;做好交通运输准备方案,确保人民出行方便。此外还需做好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工作等。(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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