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文莱双边合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外交部长级会议

越南与文莱双边合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外交部长级会议
越南与文莱双边合作委员会第一次外交部长级会议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与文莱双边合作委员会第一次外交部长级会议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双方为越南与文莱建交25年后(1992.2.29日——2017.2.29日)越文全面友好合作关系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感到高兴;高度评价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2016年8月对文莱进行的国事访问;一致同意增进高层互访、各级互访和民间交流。

双方就加强越文在经贸、投资、国防安全、石油、农业和渔业、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劳务等领域合作的措施交换意见。

在经贸、投资领域,双方同意加强经验交流,促进投资贸易,举办各场研讨会和贸易对接洽谈会,扩大石油勘探开发合作,力争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5亿美元。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希望文莱方面协助越方开展人员培训并承认越南清真食品认证机构。

关于国防安全合作, 双方同意把现有的协议与合作机制落到实处, 推动各军种、兵种尤其是海军、海警的合作并将双方的合作范围扩大到反恐、海上搜救、反毒品、培训等领域。双方一致同意推动谈判签署《关于预防和打击跨国犯罪的合作协议》、《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引渡协定》、《关于移交被判刑人员的双边协定》等。

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对文莱在两国友好关系的基础上解决渔民相关问题给予高度评价。林玉成部长对越南专家在水稻种植、农业、水产养殖等方面向文莱提供帮助表示感谢;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承诺同有关单位探讨加强两国劳务合作的措施。

双方还就加强在东盟、联合国等国际和地区论坛上的协调与配合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加强东盟内部团结;维持东盟在地区安全架构中的中心地位;加强东盟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区外伙伴的关系;承诺维护和推动东海和平安全稳定与航行飞越自由和安全;呼吁有关各方保持克制,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尊重法律和外交程序,在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和平解决争端。双方再次强调,支持充分和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和早日达成《东海行为准则》(COC)。

林玉成部长表示,文莱支持越南成功举办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会议及相关会议。

会议结束后, 双方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并同意将于2019年在文莱举办越文双边合作第二次会议。

同一天,林玉成部长拜会了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