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信教群众与民族同行

越南信教群众与民族同行
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裴青河。图自因特网
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裴青河。图自因特网

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裴青河透露,截至目前,越南已承认15个宗教的41个宗教团体。全国各宗教信徒共2530万名,占全国人口的27%。各宗教同胞已积极参加经济社会发展活动,为建国卫国事业和社会民生工作做出贡献。目前,越南佛教、天主教和高台教等宗教已成立800个社会保护中心,抚养1200万名孤儿、残疾儿童、孤独老人、精神病患者和艾滋病患者等。

越南国家日益注重确保越南人和在越南合法居留的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多年来,越南的开放政策,特别是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的《宗教信仰法》为宗教活动创造便利条件,使宗教同胞安心生活,相信国家的领导,为建国卫国事业做出贡献。

各宗教团体都奉行“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方针,与民族和国家同行,正常地参加宗教活动,执行越南国家的主张、政策和法律。大部分神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以及宗教团体都积极参加爱国竞赛运动、公益慈善活动和扶贫济困活动等,为贫困者和弱势群体提供援助,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防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其中,越南北方福音教协会也积极参加“全民团结建设居民社区文化生活”运动、“越南人支持越南货”运动和其他慈善活动,如为灾民提供援助,为贫困者免费看病,向贫困学生颁发助学金,参加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活动等。(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