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南暂时认可72个国家和地区已向越南外交部正式推荐的疫苗接种证明或疫苗护照。
在10月21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表示,根据越南政府10月1日发布的有关安全灵活适应,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第128决议精神,目前,越南暂时认可72个国家和地区向越南外交部正式推荐的疫苗接种证明或疫苗护照。
携带此文件者可以直接在越南使用,并根据越南卫生部关于缩短已接种全剂量新冠疫苗者或已康复新冠患者隔离期的指导意见,其集中隔离期将缩短至7天。
以下是越南暂时认可疫苗护照的72个国家和地区名单:波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韩国、哈萨克斯坦、蒙古、阿曼王国、泰国、罗马尼亚、日本、新西兰、巴西、斯里兰卡、捷克共和国、摩洛哥、沙特阿拉伯、亚美尼亚、德国、俄罗斯、英国、奥地利、圣马力诺、老挝、新加坡、比利时、西班牙、丹麦、美国、意大利、保加利亚、斯洛伐克、挪威、瑞典、以色列、法国、土耳其、阿塞拜疆、印度、瑞士、中国、巴基斯坦、爱尔兰、希腊、科威特、哥伦比亚、荷兰、澳大利亚、芬兰、中国台湾、匈牙利、白俄罗斯、柬埔寨、阿尔及利亚、加拿大、印度尼西亚、尼泊尔、墨西哥、玻利维亚、克罗地亚、爱尔兰、葡萄牙芽庄、土库曼斯坦、巴勒斯坦卡塔尔、利比亚、埃及、东帝汶、乌克兰、菲律宾、马来西亚、卢森堡、阿根廷、约旦哈希姆、文莱达鲁萨兰国。(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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