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主席会见联合国常驻越南协调员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越首席代表

越南国会主席会见联合国常驻越南协调员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越首席代表

越南国会主席会见联合国常驻越南协调员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越首席代表
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右)与联合国常驻越南协调员兼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首席代表卡玛勒•马特拉。(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右)与联合国常驻越南协调员兼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首席代表卡玛勒•马特拉。(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高度评价联合国、联合国发展计划对越南经济社会发展所提供的协助,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保护越南儿童权益与可持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联合国常驻越南协调员兼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驻越首席代表卡玛勒•马特拉感谢阮氏金银拨冗会见。关于儿童保护与照顾工作,他对越南成为亚洲首个国家、世界第二个国家批准关于《儿童权》的联合国公约表示祝贺。从1990年批准该公约以来,越南国会与各职能机构已对儿童保护与照顾工作做出了不少努力。卡玛勒•马特拉希望,越南进一步努力为儿童保护工作奉献更多力量。 

阮氏金银指出,为了实现好关于《儿童权》的联合国公约,越南已展开了多项具体工作,从法律建设到政府成立了儿童工作委员会等。阮氏金银还强调了越南党和国家关于制定《儿童法》的观点,就是确保融入国际社会、将联合国公约与相关的国际公约的儿童权益与原则相结合。 

阮氏金银还表示,2016年越南《儿童法》明确规定16岁以下是儿童。因此,越南法律没有违反联合国关于儿童权的公约,并符合越南这一发展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对于从16至18岁的人,越南也制定多项政策与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右)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驻越南首席代表优素福•阿卜杜勒。(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右)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驻越南首席代表优素福•阿卜杜勒。(图片来源:越通社)


关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有关制定18岁以下是儿童的规定,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表示,在执行2016年《儿童法》过程中,国会在经常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同时还继续研究关于调整儿童年龄规定的理论、科技基础与实践。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越南首席代表优素福•阿卜杜勒在会见中表示,联合国正同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研究院紧密配合,共同研究关于调整儿童年龄规定对社会的影响,希望该研究报告将于2018年底完成。 

优素福•阿卜杜勒还高度评价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越南国会的合作,同时承诺将继续促进双方的合作,并表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愿意向越南提供援助。(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