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越通社
据此,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法》,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牵头,与有关部委行业和地方组织制定《到2025年国家自然灾害防治计划》,并呈递政府总理审批。
为了有效落实计划中的各项目标和内容,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建议各部委、部级机构、政府直辖机构、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做好计划内容,特别是关于国家管理职能和所交付任务等内容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明确有关机构和单位在落实计划中的义务与责任等。
据此,各部委、部级机构、政府直辖机构、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要明确牵头或配合实施的具体任务、计划、提案和项目,确保计划高效展开落实。
此外,根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于2021年12月22日签发的第10号通知(10/2021/TT-BKHĐT)的规定,从国家财政预算、自然灾害防治基金和社会化资金等拨款支付计划实施经费,同时将自然灾害防治内容与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发展计划、规划相结合。
上述部门要切实落实牵头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把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个人,避免交叉、重叠和遗漏; 汇总、报告和评估落实结果并进行调整(如有),在每年 12 月 15 日前报送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汇总后向政府总理报告。(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