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神职人员管理规定须认真反复修改

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神职人员管理规定须认真反复修改

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神职人员管理规定须认真反复修改
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神职人员管理规定须认真反复修改 ảnh 1越南内务部新闻发布会。图自越通社

回答越通社记者关于防止近段时间部分僧侣发生违法和不遵守佛法教义行为的解决方案,如:胡志明市守德医院院长“收钱办案”,或永隆省爱心之泉佛教孤儿院中心利用慈善活动来牟取暴利、诈骗侵占他人财产等案件,3月30日下午,在越南内务部新闻发布会上,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副主任陈氏明娥女士表示,宗教神职人员违法时,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已同宗教组织进行了讨论,建议重新排查接收修行人员和神职人员管理规定以及内部的规定,尽量防止神职人员违反戒律,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与越南佛教协会就上述案件举行了工作会议,建议中央僧事委员会主任、教品委员会对上述案件进行处理。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建议越南佛教协会在第九届大会上修改佛教协会宪章。其中,认真反复修改关于神职人员管理规定,处理违反戒律行为等。

针对《竞赛奖励法修正案(草案)》,越南内务部办公厅主任、发言人武登明先生表示,制定并提交国会审议通过《竞赛奖励法修正案(草案)》是必要的,对党的主张和路线,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指导内容进行体制化,克服现行法律的不足之处,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同步性,满足建国卫国事业的要求。目前,越南内务部与国会社会委员会配合完善这部法律草案,计划在第15届国会第三次会议上提交国会审议通过。(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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