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4月8日,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平明签发关于加快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外国优惠贷款资金等公共投资资金放款进度的第 307号电文 (307/CD-TTg)。
电文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得到控制。推动包括官方发展援助(ODA)和外国优惠贷款等资金在内的公共投资资金放款任务被视为经济复苏和成功实现2022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解决方案的的重要环节。过去一段时间,政府和政府总理采取了许多激烈而具体的指导措施,旨在加快2022年和未来几年官方发展援助资金的放款进度。
为加快官方发展援助资金的放款进度,同时提高官方发展援助资金使用效率,为经济复苏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力争2022年官方发展援助资金放款率达到计划的100%,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中央机构和各地方将官方发展援助资金放款任务视为2022 年及今后几年的主要政治任务之一。与此同时,加强在官方发展援助资金支出过程中的纪律性,突出负责人的职责与角色,排查并向具体项目进行分配金额,使其符合于实施进度和解决问题能力,确保公共投资资金放款的重点,重心,避免产生资金分散和投资过程漫长等问题。
电文指出,对于公共投资资金放款较慢的部委、地方,要认真总结经验,明确责任,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后续公共投资资金配额和支出的适当解决方案;审查整改,及时解决困难、障碍和瓶颈,在加快官方发展援助资金放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和官方发展援助资金的使用效率,打击浪费、损失、腐败等现象。如果 2022 年官方发展援助资金放款延误,必须向政府和政府总理担任责任。
另一个方面,同提供官方发展援助资金的外商和各部委、各地方紧密配合与协调,为每个使用官方发展援助资金的投资项目,尤其是大规模和重点投资项目,制定详细的放款计划。指派领导直接负责每个项目,定期与有关部门、单位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实际情况,消除资金支出困难与障碍。如遇到困难和障碍,报告计划与投资部、财政部汇总,递交政府和政府总理按职权审议解决。
根据政府总理的指示,计划与投资部主持,同财政部汇总情况并提交主管部门将2022年各部委、中央机构和各地方公共投资资金重新进行分配。与此同时,计划与投资部负责,同财政部及各部委与各地方,综合情况并对2021-2025年阶段和2022年具备条件的使用官方发展援助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共投资中期计划进行补充,其后上报政府递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各部部长、部级机构负责人、政府直属机构负责人、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官方发展援助资金使用单位负责人担负展开落实此电文的责任。(越通社/越南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