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14届国会第8次会议颁布新决议

越南第14届国会第8次会议颁布新决议
越南第14届国会第8次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南第14届国会第8次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在第8次会议上,国会尚未通过《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并责成国会常务委员会继续指示研究和征求国会代表的意见以完善该法案并于2020年5月在第9次会议递交国会审议通过。
国会还通过了关于批准《1985年〈国家边界划分条约〉和2005年〈补充条约〉的补充条约,以及《越柬陆地边界勘界立碑议定书》的决议,关于对没有能力向国家财政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税收债务处理的决议,关于河内市,尤其是都市区试点采取城市政府模式的决议,关于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20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批准《少数民族与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提案(2021-2030)》的决议等17项决议。
国会同时就《〈法规文件颁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青年法(修正案)》,《投资法(修正案)》,《企业法(修正案)》,《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司法鉴定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灾害防治法〉和〈堤坝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建设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公共投资法(修正案)》,《法院调解对话法》等10部草案提出意见。
国会还对关于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关于全国选民和人民递交国会意见和建议的汇总报告、关于选民向第7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处理情况的监察结果报告等进行审议。(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