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七军区军事法院开庭审理丁玉系滥用职权案

越南第七军区军事法院开庭审理丁玉系滥用职权案

越南第七军区军事法院开庭审理丁玉系滥用职权案
被告丁玉系(图片来源:越通社)
被告丁玉系(图片来源:越通社)

丁玉系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和“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罪”被起诉。其他三名被告为国防部泰山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平阳省分公司前经理陈春山(1986年出生)、原国防部泰山投资股份总司前首席执行官陈文林(1977年出生)和已退休的防空空军军种367师前师长裴文捷(1957年出生),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起诉。 

另外,国防部泰山总公司前董事长兼总经理冯名森(1965年出生,大校军衔)被指控“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罪”。 

根据军事检察院的起诉书,丁玉系指使陈文林、裴文捷和陈春山实施犯罪行为。 

具体为,获悉国防部泰山总公司有计划扩大业务,届时时任公司业务部副主任的丁玉系建议成立子公司,名为泰山投资发展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总额200亿越盾,其中泰山总公司持有51%的股权(相当于102亿越盾),但股东暂时不要投入资金,公司盈利之后用股息偿还。在股东当中有2人是丁玉系的亲属,持股49%(98亿越盾)。 

2011年,该公司更名为国防部泰山投资发展股份公司,由丁玉系担任董事长,尽管名义上是泰山总公司的子公司但实际上该公司的营运资金都是由个人出资,所有活动均由丁玉系直接负责,当国防部泰山总公司撤回31%的投资时,该公司仍以军队企业的名义营业,甚至冒充履行国防经济任务申请国家各重点工程项目。 

另外,丁玉系指示下级申请购买车辆,注册军用车牌,违规抵押、租赁和转让并从中收益60亿多越盾。检察院认为,国防部泰山投资发展股份公司的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影响军队的信誉,违反国家、政府、国防部、公安部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的规定。 

国防部泰山投资发展股份公司成立时,丁玉系任命陈文林为总经理。该公司被平阳省市场管理部门检查并发现藏有2万多升低质量的汽油。丁玉系向平阳省人民委员会致函,冒充军队企业,伪造合同和相关材料,将这批汽油改成367师的财产,不是商业汽油。 

7月30日在河内 ,越南第七军区军事法院开庭审理国防部泰山总公司前副总经理丁玉系和其他4名被告人滥用职权案。 (图片来源:越通社)
7月30日在河内 ,越南第七军区军事法院开庭审理国防部泰山总公司前副总经理丁玉系和其他4名被告人滥用职权案。 (图片来源:越通社)


尽管丁玉系不承认自己的违规行为,但军事检察院根据调查过程所收集到的资料和其他被告人及有关组织的供述认定,丁玉系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在本案中承担主要责任。 

另外,丁玉系还购买一个假成绩单和毕业证书并多次使用,此行为构成“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罪”。 

调查期间,各被告已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要求家属向国防部刑事调查局缴纳总额为1.28万亿越盾的赔偿金。其中,丁玉系缴纳5亿越盾,陈春山缴纳5亿越盾,裴文捷缴纳2.5亿越盾,冯名森2000万越盾和陈文林1000万越盾。(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