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第十五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议程,4月18日上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无线电频率法若干条款修改与补充法案》提出意见。
越南信息与传媒部副部长范德龙先生在作政府报告时表示,这部法律的目标是将党关于全面且同步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决议制度化,为调动、配置并有效利用无线电频率创造良好环境。
越南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黎光辉先生表示,《无线电频率法若干条款修改与补充法案》确保与国际法和条约的统一性。其内容与越南2013年宪法的规定一致,确保法律制度的一致性与同步性,与越南参与的相关国际条约相适应。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常委会建议起草部门继续参考国际经验,完成这一法律项目。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各位委员在会议上进行讨论时高度赞赏政府关于修订无线电频率法的各项准备工作。而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的审核报告已经概括了这部法律的需要修订内容。国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将这部法案提交国会审议并提出意见。
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指出,无线电频率是国家重要资产,尤其是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数字化经济和数字化社会的背景下,其价值越来越高。世界上各国都重视并推动维护无线电频率的利益,特别是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的国家主权。因此,必须对无线电频率加以严格、公开且透明管理,以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无线电频率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防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价值。这是贯穿整个法律制定过程的必须贯彻的观点。
对这一内容做出结论时,越南国会副主席阮德海先生建议《无线电频率法若干条款修改与补充法案》起草组继续排查,充分地制度化党的重大主张,尤其是党十三大文件所提到的关于合理、有效管理、发展、利用无线电频率来发展信息电讯基础设施的内容,为实现国家数字化转型奠定基础,逐步发展数字化经济和数字化社会,为实现到2030年5G网络覆盖全国范围、国民低成本使用宽频上网的目标做出贡献。(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