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越南国会通过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决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越南国会通过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决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越南国会通过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决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越南国会通过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决议 ả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6月19日上午,在越南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主持下,国会以94.41%的赞成率通过了“关于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决议”。此前,国会已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决议和关于批准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和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名单。

根据决议,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当选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政府副总理张和平、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陈清敏、国家副主席邓氏玉盛担任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

当天上午,国会以91.72%的赞成率通过了关于调整国会第52号决议中有关2017-2020年阶段东部北南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建设项目投资主张的部分子项目的投资方式的决议。

国会认为,永好(Vĩnh Hảo)-潘切地段项目有必要从公私PPP投资方式转换为全部使用公共投资资金。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越南国会通过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决议 ảnh 2附图 。图自越通社

对于梅山(Mai Sơn)-第45号国道和潘切-油椰(Dầu Giây)两个子项目,上述两个项目有必要转换为使用公共投资资金,旨在尽早缓解连接全国各大经济、政治中心交通枢纽的交通压力。上述两个子项目转换为公共投资方式将有助于保障其成功率。

对于剩下的五个子项目,将继续按照公私方式进行投资,确保落实党和国家政策主张的一贯性,确保其效益,同时为私人部门进行经营投资活动创造最为便利的条件,将国家预算内资金优先投入其他具有紧迫性的项目。

国会通过了上述两项决议,同意梅山-第45号公路、永好-潘切、潘切-油椰三个子项目从公私合作方式转换为全部使用国家预算资金,并对上述各项目增加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超过23.461万亿越盾。(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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