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2020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2020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
国会代表按表决器通过2020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图自越通社
国会代表按表决器通过2020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图自越通社

根据决议,国家财政预算总收入为1512.3万亿越盾,预算总支出为1747.1万亿越盾,预算赤字为234.8万亿越盾,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3.44%。

决议对2016-2020年公共投资中期计划中两个国家目标计划的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其中增加外资和减少内资分别为3.5802万亿越南盾。

国会对2016-2020年公共投资中期计划补充用于2016-2020年阶段可持续扶贫国家目标计划的241.021万亿越盾。
 

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国会为河江、和平、广治、昆嵩、茶荣等省的特困乡镇扶持项目提供由爱尔兰政府援助的77.49万亿越盾;为河静省水资源管理与城市发展项目提供由比利时政府援助的36.611万亿越盾;为何静、广平等省开展自然灾害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提供由科威特援助的5.042万亿越盾。

国会要求政府实行严格、高效和透明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套性,以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并控制通货膨胀; 加强纪律,增加领导者在管理和使用财政方面的责任。

国会要求政府继续将精力集中于对国家预算收入的管理上。进行收入结构调整;加强对税收流失、转让定价和逃税等的监察检查工作;降低税收债务;加大对电子发票的检查力度;不颁布使国家预算收入下降的政策,除非各项融入国际的承诺要求对预算收入政策进行调整;力争实现国家财政2016-2020年五年计划的最高目标和任务等。

此外,国会要求政府严格控制国家预算赤字、地方预算赤字超支以及地方预算的债务水平, 采取积极措施减少预算赤字。 加强对借款、贷款到位和还款的检查和监督,特别是对于新贷款协议,外国政府贷款和政府担保贷款,以确保不超过公共债务限额。(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