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首都河内主持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职能、任务和权限修改补充》提案提出意见,以指导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做好反消极腐败工作。
阮富仲强调了对中央反腐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任务、权限进行修改补充的必要性并指出,腐败行为和政治思想蜕化、品德变质、生活方式变坏、 “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均是消极现象。腐败乃至消极行为均损害党和国家组织机构的纯洁性,给干部、党员、公职人员的名誉、威望、品德和率先垂范作用造成严重的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党、国家和制度的信任度降低。因此,反腐败工作必须与反消极工作紧密结合。
阮富仲指出,不仅要打击经济领域中的腐败行为,更重要的是打击政治思想、品德、生活方式领域中的消极腐败。
阮富仲强调,打击政治思想蜕化、品德变质、生活方式变坏、 “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现象工作虽然有了明显转变,但仍存在较多问题和不足之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因此,对中央反腐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任务和权限进行修改补充是极为必要的。
对于中央反腐指导委员会的名称。政治局一致同意改为中央反腐反消极指导委员会(补充“反消极”),旨在更全面地涵盖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任务和权限。
政治局将反腐败消极对象明确为干部、党员、公职人员,首先是政治体系内各组织的领导干部和各级管理人员。
对于范围,中央反腐反消极指导委员会把重点放在指导反腐工作上;反腐败消极工作把重点放在干部、党员、公职人员,首先是全国范围内整个政治体系各组织的领导干部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生活方式上。
指导委员会直接指导处理备受舆论社会关注的重大腐败案件以及给干部、党员、公职人员的名誉、威望、道德品质、表率作用造成严重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党、国家和制度的信任度降低的其他消极行为和案件。
中央政治局决定对中央反腐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任务和权限进行修改补充,以指导做好反腐败和反消极两手抓工作,继续肯定党和国家在反腐败、反消极现象,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满足人民群众对党的领导作用的要求、期待和信任等方面的高度决心和不懈努力。(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