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胡志明市旅游局代表透露,该局已制定2022年试点接待外国游客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中起草了接待外国游客的两个路线图以及入境游客须满足的条件。
具体,第一阶段(2022年1月至3月),外国人、海外越南人、越南公民若参加计划须满足持有越南主管部门认可的疫苗护照或新冠疫苗全剂量接种证书,或最后一针接种时间距离出境之时至少 14 天且不超过 12 个月;持有由收治国签发且得到越南认可的新冠康复证明;从出院到出境之时不得超过6个月等条件。
未接种或未完成全剂量接种的18岁以下游客可同完成全计量接种或感染新冠病毒但已治愈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或看护人一起旅行;执行越南卫生部关于检测和疫情防控要求。持有入境前72小时内的RT-PCR/RT-LAMP方法新冠病毒阴性核酸证明(两岁以下儿童除外);涵盖承担新冠病毒治疗费用最低5万美元这一内容的医疗保险和旅游保险;参加国际旅游服务供应商的旅游套餐计划,确保满足出入境条件等。
第二阶段从2022年4月起开始,满足第一阶段条件的外国人、海外越南人和越南公民可参加计划。然而,适用对象扩大到未接种或未完成全剂量接种的16至65岁的游客。(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