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
在第五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对将草案适用范围扩大到非国有部门,确保反腐败工作的全面性表示赞成。国会代表指出,实际上非国有企业已出现贪污腐败现象,对健康竞争、经营投资环境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阻碍反腐败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国会代表梅氏芳华平价,非国有企业贪污腐败现象不仅对非国有企业各组织、企业的活动造成负面影响,而且还影响到国有部门。在一些场合中,非国有企业就是洗赃钱的“私人银行”和国有企业的“腐败后院”。因此,不可略过非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
她表示,非国有企业贪污腐败直接影响越南经济和消费者,使投资者在对越南投资过程中自然而然产生犹豫心里。
国会代表在会议间隙进行交谈。(图片来源:越通社) |
国会代表表示,对将该法律草案适用范围扩大到非国有部门是必要的,符合国际趋势及目前反腐败工作的需求;确保符合《刑法》的规定,将贪污、行贿和受贿等行为刑事化;也符合越南作为缔约方的联合国各项公约。
另一方面,国会代表十分关注《反腐败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对财产申报不实、财产收入来源不明的处理工作等内容。大部分国会代表对第一处理方案表示赞同,即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和加强税收执法力度。(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