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新冠疫苗已到达越南。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办公厅25日就政府总理阮春福在政府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会议上做出的结论发出第31号通知。
阮春福在通知中要求各部门、行业和地方继续落实既有效防疫又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各省市主动采取符合于每个地方和地点的适合防疫措施,确保不阻止货物流通和贸易往来,最大限度减少其对货物流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产生消极影响。
各地方继续指导认真落实佩戴口罩、消毒、社交距离、不聚众、健康申报等5K原则,认真落实办公场所、工厂、生产作坊等疫情防疫规定。
海阳和海防等出现疫情的省份人民委员会继续落实疫区疫点划分、追踪、检测、控制住疫情和不让疫情扩大蔓延等的措施,采取具体措施促进生产经营活动和货物流通,确保安全防疫。
关于新冠疫苗采购与接种方面,政府总理责成卫生部牵头,同政府办公厅完善政府关于新冠疫苗采购和接种的决议并递交政府审议通过和正式颁布,卫生部负责疫苗采购、进口,接收疫苗援助和资助等工作,确保疫苗采购、接收和分配及时性和透明度,防止该领域出现贪污腐败现象。
卫生部尽快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特别是政府决议中优先对象的疫苗接种,继续核查和同步促进疫情防控措施,发挥积极主动精神,绝不能掉以轻心。
政府总理对河内、海防等地方关于落实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政府总理关于实施疫苗采购社会化 的建议,责成卫生部尽快颁发实施细则。(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