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全景。图自越通社
13日上午,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三次会议上,国会代表继续就《疾病诊疗法草案》(修正案)进行讨论。
大多数代表的意见十分关注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该模式优点多,在许多先进国家扩大发展,有助于筛查和解决普通疾病,减轻各家医院的压力,节约病人住院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多位代表要求明确确定家庭医生模式范围、规模、职能、任务和运行条件,为该模式发展和扩大展开创造法律基础。
广平省国会代表陈光明的意见涉及了医德问题,认为这是重要问题,需将其列入该法。医务人员除了业务精外还需要道德好。该法除了规定学习提高知识和业务水平的权利外,需补充学习和磨练医德的内容。
北件省国会代表阮氏化认为,2016-2020年阶段,卫生部已开展家庭医生模式,目的是减少和发展越南医疗卫生系统中家庭医生诊所。家庭医生诊所可筛查和处理普通疾病,不需要转到上级医院,减轻各家医院的压力,减轻有关专科医院的工作压力,节约病人住院费用和保险费用。
阮氏化认为,在该模式,医生发挥三个作用,临床诊疗、预防医学和心理医生。除了专业知识外,家庭医生需拥有社会、心理、经济、文化、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她同时指出该模式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定价机制、医疗保险支付、患者管理等等。
为了完善该模式,阮氏花建议卫生部门需对该模式进行具体评价,确定家庭医生诊所的规模、职能和任务和确保诊所顺利运行的条件。她同时认为,需在全国范围内出台支持政策;关注该领域的法律问题。
老街省国会代表黎秋霞也认为这是拥有许多优点的模式,在许多先进国家发展成熟,然而在越南仍没有得到适度关注,没有出台推动该模式发展的具体规定。为了解决上述不足之处,需促使该模式朝着正确方向发展,从而提高初级保健质量。(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