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必成刚违规案件:另有一人遭起诉

原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必成刚违规案件:另有一人遭起诉

原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必成刚违规案件:另有一人遭起诉
原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必成刚违规案件:另有一人遭起诉 ảnh 1IPC公司。图自越通社

12月17日,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了胡志明市公安局以“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国家资产浪费与流失”罪对南西贡发展股份公司(Sadeco)董事会成员阮友成下发的起诉书和逮捕令。 

此前,胡志明市历史工程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原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必成刚因涉嫌新顺工业发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IPC)和Sadeco公司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提起公诉并拘留4个月。

 

新顺公司(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持有100%法定资本)原本持有Sadeco 公司44%的法定资本,其后被下降至28.8%。

具体的是,为增加在Sadeco的法定资本,新顺公司建议向战略股东发行股票,发行量为900万股(4万越盾/一股)。结果这些股票被战略股东阮金公司买下,导致国有持股比例下降,其中IPC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到28.8%,市委办公室的持股比例从2.6%下降到1.7%,而阮金公司拥有14235683股,占Sadeco法定资本的54.75%。

胡志明市检查机关认定,Sadeco股份转让中存在违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最少1530亿越盾。

目前此案件仍在调查中。

 

此前,胡志明市公安局已对与IPC和Sadeco两家公司有关的17人提起公诉,其中包括原胡志明市市委办公厅副厅长范文聪。(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