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涉案嫌疑人。图自越通社
据广宁省公安厅的消息,广宁省跨部门司法机构一致同意将2021年3月29日在广宁省平辽县同心乡发生的阮氏围等组织他人非法出境案件纳入重点案件名单。广宁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以“组织他人非法出境”罪对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
阮氏围(1983年出生,居住在太原省公河市)和曾阿二(1993年出生,居住在广宁省平辽县同心乡)与一名中国人勾结分别于2021年3月21日、25日和29日将21名越南公民非法出境。
2021年3月29日,曾阿二雇佣曾春君(1995年出生)、曾福扰(1998年出生)、曾福庆(2001年出生)以及李占干(1994年出生)将上述21名公民运送至边境地区。
此前,李占干还雇佣曾阿才(1995年出生)和李占成(1992年出生)运送人员,以谋取利益。
5月8日,广宁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建议以“组织他人非法出境”罪对涉案6名嫌疑人进行起诉。
至于正在接受精神疾病治疗的被告曾阿泰,调查安全机关将曾阿才在另一起案件中的行为分开进行调查。(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