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越通社
8月11日上午,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发布了有关根据政府总理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的第16/CT-TTg号指示继续实施防疫措施的第5316/UBND-VHXH号通知。
根据该通知,岘港市各组织、单位和市民从8月12日0时起继续实施政府总理颁布的第16/CT-TTg号指示,直至另行通知。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卫生局继续主持并指示岘港疾病控制中心与有关机构、地方继续加大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追踪力度;提升取样检测能力;为新冠患者进行积极治疗,最大程度减少死亡率等。
岘港工贸局主持并与有关机构、地方配合,根据第16/CT-TTg号指示在集市、超市、批发市场、渔港等采取更有效的防疫措施;在疫情延长的情况下确保货物、粮食、必需品等供应充足等。
岘港公安局指示各郡、县公安力量与有关机构、单位保持配合加大检查力度,严格处理违反第16/CT-TTg号指示、《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为。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同时呼吁市民继续弘扬团结精神,本着“抗疫如抗敌”、“每个家庭均是一个堡垒,每个人均是一名战士”的方针,致力于战胜疫情,尽早恢复正常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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