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委常委会8月18日召开会议,听取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党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作关于河内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报告。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王廷慧主持会议。
在听取报告和意见后,河内市委常委会结论,近段时间,河内市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不断得到健全,各级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市政府关于在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维护当地秩序安全的指导意见,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难料的情况下成功举行郡县市级的党代表大会和2020年高中毕业考试。
在疫情形势复杂严峻的背景下,河内市常委会要求,各级部门单位、祖国阵线、政治社会团体和人民应继续严格落实中央、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尤其是2020年4月3日签发的第31-CT/TU号指示、河内市委常委会2020年7月28日颁布的通知以及河内市委常委会2020年8月5日作出的第2792-TB/TU号结论。各级部门和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作用,主动防御并及时发现确诊病例,进而彻底扑灭疫情。
河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疫情演变作出合理的防疫指导,加强信息宣传力度,强化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与责任。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党组同河内市委宣教部配合,大力展开新形势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闻宣传和引导工作。
河内市委指导各单位注重增强检测能力,加快对7月15日至29日从岘港返回人员的PCR检测进度,并在8月20日完成。在发现确诊病例,应大力展开调查和追踪第一代和第二代密切接触者的行动轨迹,进而对其进行隔离,并提取样本进行检测,严格管理第一代和第二代密切接触者的行动。
所有诊治单位应加强病人筛查分类工作,同时开展检测工作,以尽早发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尽量避免疫情在医疗机构和社会中传播。
河内市委常委会要求河内市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尽早颁布疫情防控具体规定,同时明确违规者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疫意识。
有关单位做好防疫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的准备工作,各检查团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