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一角 图自互联网
越南政府近日发布了32/2021号法令,对国会2019年11月27日发布有关试点开展河内市城市政府模式的97/2019号决定提出详细实施细则及实施办法。
根据法令,河内市内务局组织引导、检查、清查坊级人民委员会的公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工作。
坊级人民委员会的公务员编制平均为15人。坊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任期为5年,坊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在一个行政单位连续任职时间不能超过10年。
在2021年7月1日前当选或担任坊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乡级公务员一律转为当地坊级政府的公务员。
根据32/2021法令,坊级政府主席每年至少两次在郡、县级市人民议会召开前夕,举办当地政府与人民对话会,就当地民众的正当权益与愿望开展对话。根据每个坊的人口规模,坊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可同居民小组代表举行当地政府与民众对话会。
坊级政府在对话会举办至少7天前通过大众传媒和居民小组组长发布有关对话会的通知,明确对话会举办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