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省国会代表在会上发言。(图片来源:越通社) |
据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国防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报告显示,目前国防部正大力促进组织机构调整,按照政府总理的决定将国防企业从88家下降至18家,进而实现不再有纯粹经营的国防企业,这些企业需跟其他企业一样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以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越南《国防法》共有7章40条,根据《国防法修正案(草案)》的规定,各家国防企业主要分布在边境岛屿、少数民族等国防安全重点地区,有义务参与扶贫、巩固与建立全民国防阵地,同时作为后备管理、训练单位,随时可转变成为主力军。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
该法律草案同时还提出了五种情况可调集武装部队,包括对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遭受威胁(根据紧急程度由国家主席发布主席令或相关法律规定);参与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的活动(由国防和安全理事会决定);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复杂化;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疾病、自然灾害预防和灾后重建工作(由中央政府规定)等。(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