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潘廷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以及各中央部门的代表出席。
会上,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成员对越南律师团联合会党组、越南律师协会党组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干事委员会提交的4项提案进行了审议。4项提案为:《建设发展律师队伍,提高律师的能力和工作效率机制提案》;《制定司法指数提案》;《革新和加强人民法院中民事纠纷和行政诉讼解决工作中的和解和对话提案》;《按照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决议对人民法院组织结构进行改革和安排工作,确保精简和高效运行提案》。
张和平在会议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
张和平在会议上已对每个提案提出意见,要求起草单位需确定每个提案的目标,认真采纳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尽快完成该项目并提交上级批准。
在对《建设发展律师队伍,提高律师的能力和工作效率机制提案》提出意见时,张和平强调需确定提案的目的是研究和对各优缺点、不足之处、困难和障碍等做出正确评价,近期实施该机制面临的困难和障碍的原因。张和平要求提出建设和完善发展律师队伍,提高他们能力和工作效率的机制的方向、任务和措施,为建设廉政、强大、民主、严明、逐步信贷话的司法,维护法律、公正、人权和公民权等做出贡献。(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