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会议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会议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会议。图自越通社

会议听取了由反腐委于第15次会议召开至今所负责指导的各案件处理结果报告;对部分复杂和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障碍 的部分案件处理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指导意见。

阮富仲在发表总结讲话时强调,自反腐委第15次会议召开至今,中央和地方诉讼机关已努力和认真落实反腐委的结论,同有关单位保持密切配合,为加快各起案件调查、起诉、审理等的进度做出巨大努力。许多案件的调查范围扩大,起诉更多涉案被告人,进一步澄清各被告人和涉案人员的贪腐行为,并依法严格处置。

各诉讼机构和有关单位已彻底处理13起案件和24个事宜,新起诉10起案件,恢复调查7起案件;结束对21起案件和127个涉案人员的调查工作,对18起案件和98个涉案人员颁布起诉书,,对12起案件和41个被告人进行初审,对13起案件和156个被告人你进行复审等;已集中调查、起诉和严格处理部分严重、复杂和受社会舆论关注的经济和腐败案件,如Vinashin “滥用职权侵占财产案”、越南Pharma股份公司“销售假药案”、越南社会保险“故意违背国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等等。

阮富仲强调,为了取得上述结果,反腐委、诉讼机关和有关机关已下大决心、达成高度 共识、保持协调和密切配合等。从指导各大案件处理的实践提取经验和继续强调党和国家以坚持、坚决、不间断、没有禁区等的精神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决心,获人民的支持和好评。

阮富仲在发表总结讲话。图自越通社
阮富仲在发表总结讲话。图自越通社

阮富仲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根据反腐委计划继续加强指导有关部门积极展开,按时完成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从现在至2019年底,结束对6起案件的调查,对5起案件进行起诉,初审11起,复审2起,结案17起.。首先,尽快对5起大案进行初审,其中包括涉嫌“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罪”的胡志明市施策路15号地块转让一案,在岘港发生涉嫌“违反国家财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失和浪费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规定”案,移动通讯总公司(Mobifone)、信息与传媒部和有关单位发生的“行贿、受贿,违反公共投资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国防部垄萝(Lũng Lô)建设总公司和相关单位涉嫌“侵权假冒工作,制造和贩卖假冒伪劣产品”案以及越南信息与传媒部发生涉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案。

阮富仲要求对太原钢铁公司二期扩产项目,富寿省石油化工与生物燃料公司(PVB)发生的“违反建筑工程投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卫生部药品管理局涉及“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罪”案,西贡啤酒酒类饮料总公司(Sabeco)“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案等涉案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并作出严格处置。

反腐委就日强技术服务与方案有限责任公司和日强软件方案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单位涉嫌“走私、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洗钱”案以及岘港—广义高速公路项目发生的“违反建设工程投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列入反腐委跟踪指导案件。(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