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给予阮德钟开除党籍处分。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于12月1日至2日在河内召开第50次会议,审议与党纪律处分工作有关的内容并做出结论。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
在审议目前正遭起诉、临时关押和停止党组织生活的越共中央委员、原河内市委副书记、原党组书记、原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德的违法行为后,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阮德钟已严重违反党的规定、国家关于保护国家秘密的法律,违反党员干部不能做的事情的规定,对党组织的威信和他个人的信誉产生负面影响。根据党关于给予党员纪律处分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审议对阮德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央委员会还讨论和通过关于起诉举报处理工作细则,服务各级党委和党组织以及各级检查委员会的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和2021-202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工作;越共中央第十二届检查委员会工作规章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审议其他重要内容并做出决定。(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