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印度尼西亚外长雷特诺·马尔苏迪。图自Reuters |
此次会议由亚洲国际法发展基金会(DILA)同韩国海洋研究院(KMI)和印度尼西亚大学于10月14日至18日联合举行,吸引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名法律研究专家,其中包括越南海洋岛屿总局海洋岛屿科学研究院、胡志明市法律大学和越南国际关系学院的学者与会。
印度尼西亚外长雷特诺·马尔苏迪在会议上发表演讲时强调,国际法是致力于解决争端的各场对话的“规则”和“必要基础”。她认为,东盟刚通过的关于印度太平洋的观点是为了促进对话、友谊、合作以及国际法。
海洋岛屿科学研究院博士阮伯强在关于海洋岛屿问题的特别讨论会上发表的演讲中强调了越南对东海上的国际法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他认为,在东海以及其它海域上,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在内的国际法打造了“法律秩序”,进而在和平、公正和有效基础上促进海上贸易往来、开发与使用,同时有助于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海洋环境研究与保护工作。
阮伯强介绍越南对东海上 国际法发展的贡献时强调,与UNCLOS其它成员国一样,越南一直遵守该“海洋宪法”。UNCLOS等国际法成为越南确定自己的权限和义务的工具,同时为越南与邻国解决海上争端和管理争端提供机制。
阮伯强强调,UNCLOS为越南确定和维护越南海域和大陆架,同时维护越南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固的国际法律基础。(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