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场景。图自越通社 |
越南政府今年10月17日批准并于今年10月22日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越南《国家人权报告》。
越南外交部办公厅主任邓黄江在研讨会上致开幕辞时。图自越通社 |
越南外交部办公厅主任邓黄江在研讨会上致开幕辞时透露,越南按照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程序规定精心撰写《国家人权报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代表处助理国别主任凯特林·维森(Caitlin Wiesen )对越南已经完成《国家人权报告》表示赞赏,强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将继续与越南政府密切配合落实相关建议,为更好地保护和促进越南人权作出贡献。
根据国别人权审查程序规定,越南《国家人权报告》集中陈述越南第二轮审查所接受建议落实情况以及越南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所取得的新成果。报告中指出,越南共落实其在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时所接受各国提出的182条建议中的175条(占96.2%),其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人权保障法律体系制定、社会保障、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等领域产生积极影响,对促进区域性和国际性人权对话起到推动作用。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代表处助理国别主任凯特林·维森在研讨会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
自2004年接受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以来,越南提前完成许多千年发展目标,在实现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取得积极成果,越南人均收入持续提高,其中贫困户收入增长15-20%,贫困率从2015年的9.88%已降至2017年的7.69%等所取得的发展成果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认可。目前越南是世界上互联网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互联网用户数量超过5000万人。
此外,报告中还提出越南在保护和促进人权过程中需面临的挑战和不足之处,同时提出越南政府今后为保障人民依法享受广泛权利和自由而采取的优先措施。
联合国国别人权审查(又称“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确定,旨在定期审查所有国家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越南十分重视国别人权审查机制,一向充分贯彻落实相关义务和承诺。(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