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互联网 |
在报告中,越南粮食协会建议清关目前在港口储存的不超过30万吨大米产量。
越南粮食协会建议,职能机关为大米出口企业继续办理尚未办好的订单手续和将滞留在港口的货物清关创造便利条件。越南粮食协会也建议,越南海关总局审查对在港口现有的大米以绿色和黄色标签进行分流,让大米尽快能够通关,因为现有大米的出口税为零。
此前,4月10日,越南政府办公厅颁发第2827号文件,通报政府总理关于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干旱与海水入侵背景下大米出口的指导意见。
落实政府总理的指导,工贸部2020年4月10日颁发了第1106号决议,公布2020年4月大米出口配额。据此,2020年4月大米出口配额(编码HS 10.06)为40万吨。该决定于2020年4月11日零时起生效。
工贸部向财政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发送文件,以配合落实政府总理第2827号文件的指导。(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