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片来源:UNIBEN |
《承天顺化报》一名女记者2016年在调查当地一家客运企业员工罢工事件时受到诸多阻碍,甚至被侮辱。
对于从事新闻媒体人士来说,这并不是罕见的事儿。事实上,不少记者在赴现场获取信息时受到攻击受伤。
虽然,国家行政单位向媒体界提供信息的规定明确写到“各行政机构需在发生事故两天内主动发言并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但新闻工作者还遇到国家管理单位人员采取不合作行为的现象。
《越南法律报》记者范鸿军说:“当我们来了解某一敏感问题时,很多国家行政机构以领导出差为由避开我们,他们经常说先把采访稿子放那儿,回头联系,但当我们再次联系的时候又是各种推迟回复或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
VTC电视频道记者窍香表示:“首都河内市是最早履行行政机构向新闻媒体单位提供信息规定的省市之一,但不是所有郡县和单位都严格落实。”
根据政府新颁布的第9号协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构都要以多种形式定期向媒体提供信息。对于涉及多个行业与部门的突发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单位人员需同媒体密切配合。
政府出台第9号协定是一个重要事件,不仅为新闻工作者提供便利的法律框架,而且还为保障公民信息权做出积极贡献。(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