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和印度外交部长苏杰生(Subrahmanyam Jaishankar)以视频形式共同主持召开越南与印度经贸与科技联合委员会第17次会议。
此次会具有重要议意,为核查近两年来(自2018年8月举行的第16次会议以来)两国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开展工作,为今后阶段的新合作方向和措施以及面向纪念两国建交50周年等作出贡献。
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在会议上致辞时表示,越印全面战略伙伴和传统友好关系正处于良好发展阶段,两国的政治互信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于4月13日与印度总理莫迪通电话。双方一致同意促进现有的合作机制;有效落实并早日对两全面国战略伙伴关系2017-2020年阶段行动计划进行总结等。
范平明和苏杰生一致同意,两国应继续保持密切配合,在双边和多边层面上分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和经验。苏杰生高度评价越南政府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时所作出的努力和所采取的有效措施。范平明对印度在配合实施领事和公民保护工作中的合作给予高度评价。
双方一致同意,对国防安全的关系是双边关系的支柱和有效的合作领域之一;同时高度评价越印副部长级的安全对话和国防政策对话机制。
范平明强调,经济、贸易、投资的合作关系是核心合作领域,今后需要进一步推动;建议双方积极实施于2019年1月举行的贸易混合小组第4次会议的结果;努力保持双方贸易合作发展势头,力争在最早的时间内实现两国双边贸易额达150亿美元的目标;尽早签署贸易防卸领域的合作备忘录,为两国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苏杰生承诺,全面考虑越南关于限制和消除对越南出口产品施加技术壁垒的提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印度具有优势和越南优先发展的信息技术、能源、基础设施、高质量农业等领域吸引投资。
双方一致认为,科技、能源以及文化、旅游和民间交流等领域的合作空间仍然巨大;一致同意尽早举行卫生工作组会议,旨在协助两国在卫生领域的合作所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双方强调了维护和平、稳定、安全和航海及航空自由与安全,在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在内的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和平措施解决东海争端问题的重要性;呼吁有关各方尊重UNCLOS的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裁决。
会议结束后,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和印度外交部长苏杰生签署了会议纪要。双方也公布了在此期间签署的两项重要文件,包括:越南外交学院与印度外交培训学院的合作备忘录和印度国家海事组织与越南海洋岛屿研究院的合作备忘录。(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