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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西南部地区指导委员会党委书记阮风光(左)和越南化工集团理事会理事长阮英勇。(图片来源:因特网) |
违纪被处分的两名官员包括: 越共中央委员、原西南部地区指导委员会党委书记、原常务副主任阮风光(2011-2016)和中央企业党委委员会委员、越南化工集团党委书记、成员理事会理事长阮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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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化工集团理事会理事长阮英勇。(图片来源:越通社) |
考虑到阮风光违纪行为的严重性,中央书记处决定撤销阮风光的所有党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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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西南部地区指导委员会党委书记阮风光。(图片来源:越通社) |
对于中央企业党委委员会委员、越南化工集团理事会理事长阮英勇,其因责任心缺失和管理疏忽以及违反干部任用选拔工作规定造成该集团资金、土地和投资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开展宁平省氮肥厂项目、河北化肥工厂扩建项目、老街省第2 DAP化肥生产项目和海防DAP化肥生产项目等过程中缺乏监督检查力度,使上述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