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北大年大雨过后的洪水场景。图自越通社
东盟国家一致同意通过实施“东盟盾”(ASEAN SHIELD)来提升灾害适应能力及灾后恢复重建能力,促进跨部门沟通与协作,构建预警系统,制定防灾减灾战略等。
东盟也同意加强与各有关机关、行业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为有效落实《东盟全面复苏框架》(ACRF)以及强化多层次、多学科灾害风险管理工作,从而提升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等。
东盟也会将自然灾害管理和应对议程纳入地区级、国家级、地方级和社区级的适应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政策和战略中;同时进一步提升国家和地方实施各项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应对和灾后复苏重建措施能力。
另一方面,东盟将通过东盟自然灾害风险保险与援助(ADRFI)计划提高财务恢复能力以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发挥东南亚自然灾害风险保险工具(SEADRIF)的作用; 增强中小微企业的韧性; 扩大东盟资金援助和资金筹集机制等。
东盟还同意加大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方面的科技应用力度和创新力度;促进数据开放共享;促进基于生态系统的减灾举措(Eco-DRR)落实等。
值此机会,东盟各国还承诺通过交换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力争实现东盟愿景,将其建设成全球一流自然灾害管理地区,对全球应对自然灾害风险作出贡献。(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