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长:严格处理COVID-19防控期间的相关犯罪活动

公安部长:严格处理COVID-19防控期间的相关犯罪活动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苏林大将。图自互联网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苏林大将。图自互联网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苏林大将于3月31日下午就公安部门落实新冠肺炎防控紧急措施下发了通知。

苏林在通知中强调,这是一项十分重要且紧迫的任务,旨在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在社会中扩散蔓延。他要求各部门抓紧、抓细、抓严、抓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坚定决心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公安部部长要求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以及越南政府总理于2020年3月27日下发有关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地方全力以赴,把握关键时机,坚决打好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第15/CT-TTg通知以及公安部领导的相关指示。

 公安部部长苏林大将指示各公安部门严格执行政府总理于2020年3月31日下发有关新冠肺炎防控紧急措施的第16号指示精神。

公安部门是奋战在新冠肺炎防控疫情一线的一个核心力量之一。因此,公安部要求各部门领导根据本单位和当地的实际情况部署公安力量,自2020年4月1日零时起在15天内执行维护社会秩序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特别是,公安力量要及时发现并从严处置违反政府总理第16/CT-TTg指示精神的行为。

各地公安部门应继续抓紧核查每家每户、每个社区的情况,挨家挨户排查自2020年3月8日入境但未接受隔离的人员;制定密切接触者及其接触人员的名单,并通知各地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以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酒店隔离)

 河内市公安、胡志明市公安与人民公安卫生局、特警司令部联合河内市和胡志明市开展强硬有力的防疫措施,彻底解决河内市白梅医院和胡志明市佛陀(Buddha)酒吧两大疫区。公安部门应同卫生部门配合制定长生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的名单,以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彻底切断传染源。

公安部门应继续加强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管理工作,防止疫情在国内扩散;做好集中隔离区的安保工作;与军队部门和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到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早发现、早隔离;从严处置散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的行为;从严打击犯罪尤其是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犯罪活动。(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