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8月4日,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发布了第五次会议公告。
公告称,2021年8月2日至4日,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
在此次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审议并做出结论:2016-2019年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计划与投资局党委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则;失职失责、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到位,致使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计划与投资局以及部分组织、个人、干部和党员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和使用、招标及其实施的法律法规,许多干部和党员受到纪律处分。
原越共中央委员、原河内市委副书记、原市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书记、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徳钟(已被开除党籍处分并受到刑事处罚)对市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对上述案件承担直接责任。
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河内市常委会澄清其在市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的领导和指导中的责任;同时,根据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彻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在此次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同时审议了关于建议对涉及在胡志明市发生的4起案件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报告,同时就其他一些重要问题作出决定。(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