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交通运输部刚颁布关于开展航空客运活动,确保安全、灵活地适应和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临时引导文件。据该文件,各家航空公司的国内航班从10月1日起恢复运营。
交通运输部在文件中指出,国内航空运输将按照4各阶段恢复运营,并适用于已放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地方。
在第一阶段(自2021年10月1日起,最多10天)内,每家航空公司的航班数量不超过其在2021年4月前10天的平均航班数量,并飞机上实行间隔就坐。
在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后最多10天)内,每家航空公司的航班数量不超过其在2021年4月前10天的平均航班数量,不需实行间隔就坐。
第三阶段(自第二个阶段结束后)内,每家航空公司的航班数量不超过其在2021年4月前10天的平均航班数量,不需实行间隔就坐。
第四阶段(新常态)将恢复正常运营。
在第一和第二个阶段中,各家航空公司的各条新航线和每天执行一班的航线获批1天执行一班,在第一阶段实行间隔就坐。
根据各地方的疫情情况和在拥有航空港的省市人民委员会的意见的基础上,越南航空局将决定调整航班数量。
据交通运输部的引导,乘坐飞机的旅客除了严格遵守“防疫五件套”外,需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进行健康申报和持有72小时内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快速抗原检测或RT-PCR检测)。
然而,在已打一针新冠疫苗(3周以后)或已完成疫苗接种或新冠肺炎治愈后6个月的旅客不许检测。
对于飞机上机组人员和服务人员需严格遵守防疫“5件套”和进行健康申报。他们在出现咳嗽、发烧、呼吸困难等症状需进行快速抗原检测或RT-PCR检测。
在疫情中高风险地方或地区(二级和三级)每周都需进行新冠病毒检测(7天一次)。在疫情极高风险地区(四级)需要完成疫苗接种或新冠肺炎治愈后6个月并持有快速抗原检测或RT-PCR检测的72小时内新冠检测阴性证明等。(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