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
越南财政部部长丁进勇在会议上发表政府呈文,其中强调,越南证券市场规模日益扩大,而《证券法》开展10年后出现若干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足之处。因此,有必要对《证券法》进行修正。
丁进勇强调,对《证券法》进行修正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确保证券市场稳步可持续发展并满足国际一体化的要求,同时提高对证券市场的国家管理工作效果,进而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越南财政部部长丁进勇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
《证券法(修正案)》包括10章135条。与现行的《证券法》相比,该法案补充29条,修正98条,取消30条,其余8条保持不变。
国会对外委员会主任阮文酉认为,《证券法(修正案)》要接近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大力吸引国内外投资,满足融入国际一体化的要求,进而有效开展越南参加的国际条约和承诺,其中包括各项新一代自贸协定。因此,应集中于吸引外资政策,增加国家证券委员会的权限,旨在保障其业务独立性。
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红青建议,《证券法(修正案)》起草单位仔细研究并弄清国家证券委员会的地位、作用及其组织结构以及政府、政府总理、财政部对证券市场的管理职能和权限。(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