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越南数字通信协会(VDCA)与亚洲互联网联盟(AIC)政策研究与通信发展研究所联合举办了“制定网络服务管理政策 促进越南数字经济发展”的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旨在听取专家对修改和补充的第关于使用互联网服务和网络信息管理、供应和使用的第72/2013/ND-CP 号法规(第 72 号法规)的意见,以顺应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潮流。
越南数字通信协会会长阮明鸿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尤其是人们与世界互动的方式。
对于数字经济,力争到2025年,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达20%,除了推动数字基础设施的发展,越南政府正努力完善数字技术方面的相关政策,其涉及互联网服务的法律政策调整,其中包括跨境信息供应服务、云计算、数据存储中心、在线游戏服务、社交网络服务等方面。这也体现在有关管理、提供和使用互联网服务和网络信息的第 72/2013/ND-CP 号法规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和关于修改和补充第 72/2013/ND-CP 号法规的第 27/2018/ND-号法规。
在研讨会上,部分代表认为,目前,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和数据中心服务开发企业的组织、人事安排和技术许可证审批条件仍存在许多不足。信息通信部正制定关于修正和补充第 72 号法规的一项法规,旨在创建法律框架,以克服网络环境的短板并跟上互联网发展趋势,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为国内企业创造有利条件,为国内外企业营造平等的竞争环境。现行法规的修改还有助于加强网络信息管理,防止负面信息传播,杜绝危害国家安全和秩序、违背社会公德等的网络滥用行为。
政策研究与通信发展研究所所长阮光同表示,越南需要加强数字娱乐;网络游戏;社交网络服务、信息服务、出版物等领域的监管,着力打击网络虚假信息、有害信息等。
与会代表还就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相结合;解决网络著作权纠纷、假新闻、域名、跨境信息供应的规定、社交网络许可、网络游戏等问题提出了意见。政策研究与通信发展研究所将继续以线上方式征集有关修改第72号法规的意见,数字通信协会将进行汇总,并提交通信传媒部和有关部门审批,以便完善越南网络服务管理政策框架。(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