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越通社
9月21日,越南政府已颁布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和出口的第26号指示。
指示指出,第四波新冠肺炎疫情复杂严峻,已严重影响到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和出口活动。为了及时纾解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出口面临的困难和恢复生产,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门、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集中开展一系列紧迫任务。
与农村发展部责成各地方同步开展各项措施,确保农业生产链不被中断,该部为牵头,同外交部、工贸部促进农产品对中国市场出口,同财政部配合递交为按照政府第16号指示实施社交距离措施的地方的农民恢复生产的扶持政策等。
工贸部主动同中方各地方和机关就为出口农产品开放更多口岸和通关事宜进行沟通。
主动向各地方提供市场信息、进行贸促和加强产销对接等,援助商人通过电商品套促进农产品销售。
交通运输部责成有关机关确保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畅通,为农产品运输、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销售和生产等创造最为便利的条件。
卫生部同各部门和地方配合,指导专门机关对各生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引导和提供援助等。
此外,计划与投资部、财政部、越南国家银行、外交部等根据其职责为农产品生产、流动、销售和出口创造便利条件。
各地方主动自定农产品生产、销售和出口制定计划,不让农业生产链被中断,确保人民生活稳定和促进增长。(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